1.报名申请
第一申请时段: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2月12日;
第二申请时段: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4月10日。
申请考生在各申请时段内登录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yanzhao.***.cn/,点击“网上报名”-“博士生报名”-“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报考学科方向及导师以《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为准。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后,应在每申请时段截止期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材料送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邮汇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寒假期间请邮寄材料)。
五、组织
各一级学科成立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不少于5人),组长原则上由主管院长或学科负责人担任,负责申请考核组织、考生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命题、面试环节组织等。按招生学科成立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核。各学院负责组织录取。
六、公示与监督
2.初选。考生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各一级学科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与初选,以百分制计分给出“科研基础”得分并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类考生“科研基础”评分表》,根据考生的科研基础和导师的招生名额,提出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北工大研招网公示公布。
3.复试。由一级学科组织,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以及“外语”和“专业综合”考核,并进行面试。
“外语”和“专业综合”考核为笔试,共3小时,均以百分制命题并分别给出成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外语水平与应用能力,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学科基础理论与专业技能;实验或实践能力(根据学科特点)。每个考生面试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等。
4.录取
导师根据每位申请考生的“科研基础”、“外语”、“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和招生名额,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按照申请考生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选,加权总成绩=[(科研基础成绩+外语成绩+专业综合成绩)×1/3×50%]+[面试成绩总分×50%];学院对考生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公示并提出学院拟录取名单(其中拟录取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生占该学科博士生招生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5%),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查后,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予以拟录取公示。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录取过程公示。各一级学科要依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以及本实施办法,制定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并对所有申请考生科研基础、外语、专业综合成绩等信息进行及时公示。
2.拟录取结果公示。学校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监督与追责。研究生院与校纪委、监察处将一同对申请考核制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巡查监督。各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一级学科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要对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及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在招生工作中如发生违规问题,要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4.我校接待考生电话:010-67392533
我校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10-67392231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