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根据每位申请考生的“科研基础”、“外语”、“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和招生名额,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按照申请考生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选,加权总成绩=[(科研基础成绩+外语成绩+专业综合成绩)×1/3×50%]+[面试成绩总分×50%];学院对考生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公示并提出学院拟录取名单(其中拟录取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生占该学科博士生招生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5%),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查后,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予以拟录取公示。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19年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试行学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