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必须持下列材料参加我校校考:①身份证原件;②确认后打印的《考生信息登记表》及《准考证》;③所在省(市)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2019 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省
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广东省考生还须持《广东省2019 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考试时,须经过考生身份验证和信息审核。凡身份验证或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后果自负;④参加表演专业复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上交MP3 格式的伴奏音乐。
我校将对所有考生参加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成绩进行审核,对未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科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校考成绩。
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服装学院相关考试规定。对违反纪律和规定,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如有组织作弊和替考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作出处罚。处理结果上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