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带有2019 年高考考生号的(《考生报考证》或《艺术类准考证》
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的原件及复印件;③《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证》(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的需提交);④《北京电影学院2019 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⑤《专业考试准考证》;⑥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原件。
(1) 报考我校各专业(除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外)的考生,参加各专业面试(后一阶段)时,须提交以上
报考材料;由于我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漫 画专业只设置一试,故考生在参加面试环节时,须提交以上报考材料。
(2) 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由于不设面试,故专业考试成绩通过(即4 月15 日网上公布专业考试
成绩通过)的考生,需立即于4 月15 日--4 月20 日期间以特快专递形式向数字媒体学院提交以上报考材料的复印件。
如遇以下情况,我校将取消考生专业报考资格及专业考试各阶段成绩:
①考生所提交的材料或身份不符合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考生报考资格;
②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
③我校向教育部以及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报送考生信息数据时,被教育部以及所在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