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表论文
具体计分细则如下:
注:(1).公开发表论文内容与本专业相关。论文发表时间为上年度8月31日始至本年度9月31日止;
(2).发表论文针对第一作者计分。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计分;
(3).发表论文可累计加分,不设上限;
2、著作权
注: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的著作权,以研究生排名第一计分,第二著作人计2分。
3、创作作品
学生在影视创作表现出色,创作作品入围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性、地区性电影节;作品在国际性、全国性电影节取得优异成绩者。(以高成绩核算,不进行叠加);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 四川排名: 129 泸州排名: 25
2019年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术科研的分值核算办法(以下各项得分均直接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