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将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体质测试结果等考核情况,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获得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所获降分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委员会确定。
注:1.少数特别优秀的学生,优惠分值可适当放宽;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少数优秀学生,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者,予以优先录取。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3.上海市、浙江省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终认定公示结果为准。
答案来源于:2019年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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