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系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2、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材料的初审、监督招生过程、审核招生结论等工作。
3、各专业相关负责人组试小组,负责笔试科目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
4、各专业导师组生专家组,负责面试选拔工作。
5、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以向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小组提出申诉(010-62755356);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等要求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和哲学系的网上通知,恕不另行通知。
5、本说明由哲学系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