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日友好医院教育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考生申请材料提交专家组审核。
2.各专业专家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进行审核。
3.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审核结果,参照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原则,确定考生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
2019年北京大学医学部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博士生材料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