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专业理论与专业英语各计总分为100分,以50%进行加权,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再计入考核成绩总分权重。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再计入考核成绩总分权重。
3.学院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4.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90%。
2019年北京大学医学部精神卫生研究所博士研究生考核成绩评定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