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1)《北京大学2019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表格下载”中下载招生表格9填写,或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个人陈述(含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的陈述,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6)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详细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复印件。
(9)符合医学部“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要求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10)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的全国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及其他要求的材料。
(11)本人详细学习及工作简历,格式不限,需贴本人一寸免冠照片,学习经历从高中时写起,工作和学习经历分别列出。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面试考核中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申请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排序,并列出目录,左上角用长尾夹装订,于2018年11月18日前送交或寄至(限顺丰或EMS)北京大学护理学院教学办公室。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护理楼北京大学护理学院教学办公室119室,邮编100191
联系电话:010-82802248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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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榆林学院代码038) | 陕西榆林地区卫生学校 | 3 | -- |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 本溪市卫生学校 | 五年(3+2) | -- |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 本溪市卫生学校 | 五年(3+2) | -- |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儿童、母婴、急救、口腔、康复、精神、老年、涉外护理等。 | 本溪市卫生学校 | 五年(3+2) | -- |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儿童、母婴、急救、口腔、康复、精神、老年、涉外护理等。 | 本溪市卫生学校 | 五年(3+2) | -- |
护理 | 上蔡县英华职业培训学校 | 2.5 | -- |
2019年北京大学医学部护理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提交申请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