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综合考核(面试或笔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
考核时间累计不能少于3小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面试考核博士研究生,根据外语口试、专业及基础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综合素质、报考材料等面试提问打分,按照成绩高低依次录取。从而达到考察考生真实水平,公平公正招生为目的。
在考核中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考生应向招生考核小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考核小组按照本学院的“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招生细则”中评分要求对考生进行评分。应设秘书1名,负责考核的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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