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整理说明:1、必须用A4纸打印;2、按以下顺序用长尾夹在左侧夹好;3、在每项材料的右上角写上对应项的编号;4、第六项专家推荐信需密封在信封中,按顺序夹入即可。)
(申请材料整理说明:1、必须用A4纸打印;2、按以下顺序用长尾夹在左侧夹好;3、在每项材料的右上角写上对应项的编号;4、第六项专家推荐信需密封在信封中,按顺序夹入即可。)
(1)北京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有两处需考生本人签名)。
(2)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考生本人签名。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提交一篇能够反映本人学术水平、不少于1万字的学术论文(已发表或未发表均可)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材料。除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外,各种成绩证明3年内有效(颁发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之后)。外国语学院的申请人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外语审核科目(见“外国语学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目录—关于考试科目的说明”)为英语的申请人请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
①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以上(参加2019年1月北大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的申请人,请在相应A4纸上写上“待考等英语成绩”字样)
② TOEFL成绩:95分(含)以上
③ GRE成绩:300分(含)以上
④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50分(含)以上
⑤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合格
⑥ 雅思成绩(A类):7分(含)以上
⑦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历或者学位,并经教育部认证中心认证;
第二种情况:外语审核科目(见“外国语学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目录—关于考试科目的说明”)为其他语种(只包括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的申请人,请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
①国家组织的大学法语、大学德语、大学俄语、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②在校期间曾经学习法语、德语、日语、俄语不少于1学期,总成绩或学期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
③参加北京大学2019年1月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包括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考试),成绩合格(该考试成绩当次有效,合格标准另定)(参加此种考试的申请人,请在相应A4纸上写上“待考等法/德/日/俄语成绩”字样)。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
三、选拔方式
1、外国语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9年3月公布。
2、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者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主要考核考生学科背景知识、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
3、复试考核时间:2019年3月,包括笔试和面试。
4、笔试、面试各占50%,任意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对于考核合格考生,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将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四、监督机制
1、外国语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2、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材料的初审、监督招生过程、审核招生结果等工作。
3、各专业组生专家组,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笔试科目的命题、考试、阅卷、面试选拔等工作。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按我校的规定执行;
2、不允许同时填报我院2个专业、方向、导师。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外国语学院的网上通知,恕不另行通知。
5、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招生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6、本说明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六、招生咨询
外国语学院招生信息、导师信息等请查询以下网页(http://sfl.***.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1686
外国语学院招生信息、导师信息等请查询以下网页(http://sfl.***.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1686
七、附《外国语学院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关于各专业考试科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