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相互调剂。
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
3.自2013年起,我校不再向考生拟调剂目标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4.对于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历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2019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校本部)调剂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