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北京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②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交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③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④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须提交本科成绩单,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须提交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成绩单);
⑤三年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对外语水平的要求原则上参照报考院系内地(祖国大陆)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的相关要求);
⑥两封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⑦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1500字左右,博士3000字左右,用中文撰写);
⑧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⑨申请院系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2019年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章校本部毕业与学位授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