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寄送的报考登记表的内容须与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注意,寄送的报考登记表的内容须与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初审
初审由院系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招生专家组进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对其做出综合评价,选拔出参加院系复试的申请人。
初审由院系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招生专家组进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对其做出综合评价,选拔出参加院系复试的申请人。
(二)复试
1、招生院系组织专家组对参加院系复试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对学生的知识背景、思维逻辑、外语水平、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等进行考察。复试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各院系网站发布的复试通知。
2、复试时,申请人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和三年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原件,供院系核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1、“科研博士计划”采用独立招生模式,申请人须按照本简章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参加“科研博士计划”复试。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结果仅对本次招生有效。未于“科研博士计划”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院系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2、“科研博士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
3、“科研博士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予安排住宿,且不享受学校住宿专项助学金。
4、除招生院系(或项目)有特殊说明的以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基本年限不低于5年。
5、体检、学费与奖助学金、违规处理、信息公开与监督等相关事项按照《北京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网址:https://admission.***.cn/zsxx/bszs/bszsjz/563.htm)执行。
(一)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咨询电话:010-62751354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二)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https://admission.***.cn/lxxx/lxyx/index.htm。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5月
详见https://admission.***.cn/lxxx/lxyx/index.htm。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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