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
工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副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工学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下设各专业招生专家组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和考核,提交考核结果,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同时接受学校的全程监督和指导。八、申诉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2019年北京大学工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