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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招收港澳台、留学生攻读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复试初取规则

2019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招收港澳台、留学生攻读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复试通知初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5 00:16:00 解决时间:2019-03-09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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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初取规则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依据考生复试成绩、对申请材料的审查情况及综合表现,由法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确定初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法学院法律硕士教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2755028。电子信箱地址:gfxy5@***.cn。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9年3月11日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依据考生复试成绩、对申请材料的审查情况及综合表现,由法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确定初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法学院法律硕士教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2755028。电子信箱地址:gfxy5@***.cn。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9年3月11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3-09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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