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于2019年4月1日上午8:30-11:00到法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复试准考证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需校验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①港澳地区申请者,须同时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台湾地区申请者,须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中国国籍之外的其他国家公民,须持有效外国护照。
2.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还应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港澳台考生除须交验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符合我院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2019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招收港澳台、留学生攻读博士学位复试复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