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须在2018年9月13日之前,将准备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上述三中标示的顺序依次排列整齐并用抽杆文件夹固定好,装入自备的纸质档案袋,直接送达(或邮寄到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凯原楼107室),邮编10087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请在档案袋的左下角注明:法学硕士。
邮寄申请材料的,申请材料应于上述时间前送达。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如在规定日期前提交确有困难,可延迟至9月底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