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8年9月
附录一
下列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生,可申请法学院推荐免试资格: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0002)、清华大学法学院(1000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10027)、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专业院(系)(10036)、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院(系)(10053)、南开大学法学院(10055)、吉林大学法学院(10183)、复旦大学法学院(10246)、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10248)、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院(系)(10276)、南京大学法学院(10284)、浙江大学法学院(10335)、厦门大学法学院(10384)、武汉大学法学院(1048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院(系)(10520)、中山大学法学院(10558)、四川大学法学院(10610)、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院(系)(10652)、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院(系)(10726)
附录二
下列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生,只能申请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推荐免试资格:
北京大学各理工科专业、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专业、清华大学各理工科专业
附录三
2019年法学硕士各专业招生名额计划(详见附件)
附录四
申请法学院推免资格的学生,外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2019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招录推荐免试法学硕士研究生本办法的附录文件,法学院会视具体情况予以必要的、适当的变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