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可以是笔试加面试,也可以只进行面试,具体方式由各招生专业决定(详见附件6);
(2)复试中的笔试内容、评分标准由各招生专业自行决定,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向面试专家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专家组对学生的攻博研究计划、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和评价。
2.面试专家组
面试由不少于五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
3.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由笔试(若有)、攻博研究计划成绩和面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
考生的终复试总成绩,根据上述三部分的成绩按照笔试20%(若有)、攻博计划30%、面试50%,或者攻博计划40%、面试60%的权重进行计算(百分制)。
(2)每一部分的成绩均按60分为及格,终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
2019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复试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