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方式可以是笔试加面试,也可以只进行面试,具体方式由各招生专业决定(详见附件6);
(2)复试中的笔试内容、评分标准由各招生专业自行决定,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向面试专家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专家组对学生的攻博研究计划、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和评价。
答案来源于:2019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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