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占70%)和复试成绩(占30%)。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录取时将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3.2019年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将在北大法学院网站上公示。
2019年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复试规则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