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的英语成绩证明材料(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合格标准:60分以上(2019年1月,我校将继续举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具体安排见学校相关通知);
(2)TOEFL成绩90分以上;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4)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成绩合格;
(5)雅思(A类)成绩6.5分以上;
(6)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仅此项有效期延长至2013年12月-2019年1月)。
其它语种申请人只包括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俄语和日语。请事先咨询拟报考专业有关小语种事宜。要求需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提供三年内(2015年12月-2019年1月)国家级语言考试合格证明(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评估和认可;
(2)参加北京大学2019年1月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合格标准另定,该成绩仅当次有效)。
四、选拔方式
1、初审
我院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复试
各专业/二级学科招生专家组对进入复试的申请者的科学素养和专业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笔试)与综合能力考查(面试)两个环节,对申请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外语水平,以及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等进行考察。笔试分数与面试分数所占权重,由各专业/学科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复试时间一般在三月下旬。
(1)以专业/二级学科为单位进行专业能力笔试
各专业/二级学科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和阅卷。考生按报考专业答题。笔试试卷为百分制,总分达60分为合格。
(2)以专业/二级学科为单位进行综合能力面试
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科研素养、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及协作精神等。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申请人须向各专业/学科招生专家组作报告(建议10-15分钟),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评分为百分制,总分达60分为合格。
(3)笔试、面试任何一门不合格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各系(所)提供的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人选;
2、拟录取人选报研究生院批准,批准后在学院主页上公示十个工作日。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学院招生强调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院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确保招生过程的严肃性,同时体现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需要通过正常的和公开的程序处理。学院研究生招生严格按照集体决策的原则执行,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统一面试,任何人都必须依据有关的规定和程序履行招生工作的相关责任、严格按照招生的程序和办法执行。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招生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七、其它事项
2019年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博士三年内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