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中央军委体育管理部门、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改革试点项目协会,相关高校要加强对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运动员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积极开展推荐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校学习工作;
(二)每位运动员只能申请并获得一所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若重复申请多所高校,将可能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运动员若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四)运动员被录取后,由学校按照全日制本科学生进行管理,户口和档案关系脱离原单位,毕业时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规定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