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此表由申请人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后填写信息并打印,确认无误后签字,由所在院系及学校教务部门签字盖章;
(4)专家推荐信2封,表格在我校招生网下载,由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
(5)个人自述1份,表格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可正反面填写;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若参加学校学位英语水平考试,须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所得成绩证明,并注明学位英语考试满分分值;
(7)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8)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它材料。
注:以上材料复试时必须携带齐全,否则取消复试资格,表格模板见附件2。由于材料准备需要时间,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在报名提前准备,以免影响正常复试。
2019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请及时关注招生网(http://zs.bisu.edu.cn)研究生招生栏目上公布的复试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布为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