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关系手续转移等事宜请于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其中相关具体要求办理。
(1)自愿办理迁移户口须知
a.北京市常住户籍的新生入学时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b.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入学校。由于新生集体户入户手续办理时间较长,约为半年左右,在此期间将无法办理任何户口相关业务,特此提醒。
自愿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不得私自改动户口迁移证的任何内容,籍贯、出生地要填写到省、市(省、县或市、区),并核对是否有误,如有错误,请在当地派出所及时更正。
户口迁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或“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c.新生入学时请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如身份证正在办理中或丢失,须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身份证明。
d.入学使用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必须要与户口迁移证上的相关内容一致。
e.在户口迁移证上务必要加盖当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f.开学报到后,学校户籍部门将统一通知院系收取户口迁移证。
g.如有疑问请与校户籍科联系,电话:010-65778373。
(2)学生档案转移
a.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后,应速与本人档案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转递档案事宜。档案应包括: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入党(入团)志愿书及其它相关材料。档案袋外须注明:2019级研究生新生档案、档案所属人姓名。
b.新生档案要于2019年8月底前(以邮戳为准)以机要件形式或EMS寄至我校研究生院,不允许由本人携带档案。
c.档案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院,接收人陶老师,邮编100024。
d.如有疑问请致电010-65773331咨询。
(3)党组织关系转接
a.北京市的新生党员,由原学校或原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员E先锋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b.外省市的新生党员,由原学校或原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是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开学报到时本人持此介绍信交报到处,统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c.组织关系介绍信务必自带。
d.新生党员应按介绍信所注明的有效期限办理转接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
e.入党材料(志愿书等)务请放入本人学籍档案中一并寄送研究生院。
f.如有疑问请与校党委组织人事部联系,联系电话:010-65778592。
(4)团组织关系转接
a.新生须携带本人团员证于入学后一个月内,按照校团委通知时间以院(系)为单位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团员证需加盖转出单位的团组织印章并注明交纳团费的日期。
b.新生的团组织关系及参加团校培训等有关材料应随本人档案转入我校。如团组织关系遗失或损毁,应回原学校或原单位进行补办。如团员证遗失,需在开学后由校团委通知学生所在院系统一补办。
c.如有疑问请与校团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5778595。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8日
2019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考生后期户籍关系、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