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010-6577333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纪委、监察处:010-65778594
附件: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2.报到时需要携带部分表格模版(点击下载)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18年9月7日
2019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招生专业目录接收推荐免试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