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的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体检、笔试和面试等主要内容。详见我校研招网公布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安排和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需按照相关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携带规定的资料参加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我校复试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复试政审函调表等,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其他复试环节。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复试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须经校招生办公室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结论由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医院负责解释。
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19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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