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分数线详见我校研究生处《关于公布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分数线的通知》。
(二)学校根据择优录取原则,根据学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进行拟录取。考生各项单科(专业课、外语、面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录取标准、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及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按总成绩单独排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项计划考生各项单科(专业课、外语、面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录取标准、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及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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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30日
2019年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