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是专业课笔试(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包括实践环节考核)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的加权和。
各部分成绩加权权重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自行制定(一般专业课笔试成绩权重为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权重为50%,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权重为2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合格分数由学院在复试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初试、复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权求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到百分位)。各部分成绩加权权重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自行制定,初试成绩权重一般为50%-70%。
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第十二条 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第十三条 调剂工作
⒈普通计划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⑴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⑵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⑷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工学类(学术学位)学科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
工程类(专业学位)专业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
经济学(学术学位)、管理学(学术学位)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或数学三。
⑸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⑹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⑺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⑻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⑼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⒉全日制计划考生与非全日制计划考生调剂
符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确定的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
⒊“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⒋调剂信息发布
⑴学院在调剂工作办法中应详细说明相应学科(专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工作程序、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调剂系统及本学院网站公布。
⑵学院同一学科(专业)每次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⑶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调剂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要求和申请条件等,并积极利用咨询电话、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应考生请求,解锁调剂考生志愿。调剂服务系统的日期为2019年3月20日至4月30日。
⑷学院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精准发布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不得出台带有歧视性、有违公平或可能引发争议的规定。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
⒌调剂基本程序
⑴考生认真阅读相关学院调剂具体要求,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⑵每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员集体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专家组参考考生考前所学专业、原报考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学术要求因素,遴选调剂考生。
对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⑶学院及时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⑷调剂复试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回复复试通知。
⑸考生按复试通知,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实际参加复试,接到通过复试通知后,办理体检及政审事项。
⑹学院及时向通过复试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及时通知其他考生复试结果(留存通知到考生记录)。
⑺通过复试调剂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回复待录取通知。
⒍调剂志愿锁定时间
考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后,调剂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⒎为方便第一志愿复试不合格考生调剂,学院应及时告知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
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自行确定考生的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拟录取的硕士生新生,经考生本人在复试阶段申请并征得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硕士生录取资格无效。
第十五条 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及网址
考生可于3月中下旬通过相关学院网站查询复试考生名单,于4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cn/)查询拟录取考生名单。
第十六条 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3523。
申诉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申诉举报电子信箱:jiwei@***.cn。
纪检监察室受理考生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2673。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8日
2019年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调剂工作办法)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