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领导小组向工作小组传达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划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⒉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复试工作正式开始前,将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领导小组审定,将复试工作培训纪要报研招办备案。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各学院自行在研招网及本学院网站发布经审定的复试录取办法(含调剂工作办法)。
⒊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并将本学院填报调剂志愿考生名单(截屏打印由专家组签字)及复试考生名单(由专家组签字)在实际组织复试前报研招办备案。
⒋学院在考生复试报到环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发放复试通知书、政审表、体检安排及体检表(只有通过复试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办理政审与体检事项)。
对于拟申请定向就业的考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及选择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在办理复试报到手续环节,应主动向相关学院提出声明,办理有关申请手续。
考生按学院要求提供相应证件材料办理复试报到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⒌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加试内容为两门本科阶段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通过分数为60分,加试时间及考场由学院自行安排。
⒍复试考试时间、考场、监考及评卷等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⒎复试评分、计分、核分汇总均须相关工作人员本人签字,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学院加盖公章,并依客观公正原则进行。复试结果于复试后及时通知考生。
⒏体检在复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地点为首钢医院。
⒐复试考题应科学、保密。学院按照《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校发〔2018〕84号)的规定,做好复试试题命制、保密、考务组织及评卷等工作。
2019年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调剂工作办法)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