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时按文化素质考试(满分200分)和职业技能考试(满分300分)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同分考生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数学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缺考处理: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计。文化素质考试(免试和学考成绩折算者除外)和职业技能考试(免试者除外)有一项0分或缺考者不予录取。
4、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农民,现场报考时携带相关证书,经我院审核通过,均可在我院相同或相近招生专业免试录取。
2019年保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第二阶段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