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专项计划),录取总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学校招生总计划。
2、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3、各专业或专业组别录取人数原则上按照公布的专业或专业组别招生计划执行。对不能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或专业组别,在确保完成我校招生总计划的前提下,将根据生源和师资力量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第一志愿考生达线人数超出原计划数的专业或专业组别不得追加计划。
2019年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招生计划的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