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阅卷教师的选聘
由我校选调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身体健康的教师承担。
2. 阅卷工作要求
阅卷在考生姓名、考生号密封的条件下进行。
3. 登分、统分
登分、统分工作使用计算机采取“双工”录入的方式进行。
4. 成绩公布与查分
考生可于2019 年4 月9 日登录蚌埠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2019 年蚌埠学
院对口招生考试成绩查核申请表》(附件4),申请查分于4 月10 日上午11:30 前发送至电子邮箱:bbczsb@***,逾期不再受理。查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错统,如有误,将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查分过程中,纪委全程参与。我校于4 月10 日下午组织统一查分,4 月10 日
18:00-19:00对核查有误的进行反馈,核查无误的将不再另行通知。十、录取方式
1.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4 月11 日确定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5 个工作日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 合格线:学校设立相关考试科目的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录取。
我校各专业文化课合格线为180 分。除学前教育专业外,其他专业专业理论合
格线均为120 分,技能测试合格线为150 分。学前教育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
语言类合格线为90分,音乐、舞蹈、美术各科合格线均为60分。
3. 录取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且通过考试和测试合格线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考试成绩(含技能测试)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成绩(含技能测试)总分仍相同时,学前教育专业按专业课、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专业则依次按专业课、文化课、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我校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 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于7 月下旬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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