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费标准:农学类专业按3780 元/年的标准收取;文学、教育学类
专业按4165-4200元/年的标准收取;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
按4590-4600 元/年的标准收取;艺术学类专业按11970 元/年的标准收取。
以上为2018年的收费标准,如有调整,终以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2. 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四年制,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
3. 中波合作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教育项目前三年学费标准为25000元/年,第四年选择出国的学生由波兰华沙理工大学按有关学费标准收取
(2018 年4000 欧元/年,仅供参考);第四年选择不出国的学生可留在本校
继续学习,学费按4590元/年的标准收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北部湾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9年北部湾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收费办法:实行学分制,先按学年预收、按学分结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