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会精神,熟悉标准
1.免学费对象:本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免除学费(国家免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数的10%免除学费(国家免学费),其余纳入地方免学费。
2.免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400元。
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确认可参照学校“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来认定
(二)规范评审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1.确定免学费对象
免学费对象在每年秋季学期进行申请。各班级应首先了解班级学生户籍性质(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然后确定本班级农业户口(含县镇非农)国家免学费人数,城市户口学生人数单独报资助办公室,由资助办公室汇总后确定国家免学费人数及地方免学费人数。
2、评审过程
学校评审,由校评审小组根据各班提交的学生信息并结合学籍情况,认真进行评议,按规定的要求评审出免学费学生名单。评审结束后,学校将免学费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接受师生监督。
3、及时上报信息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蚌埠商贸学校国家免学费学生名单》和《蚌埠商贸学校地方免学费名单》统计汇总并按要求上报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复。学校则建立免学费学生信息档案。以便备查。
答案来源于:2019年蚌埠市商贸学校免学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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