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升本”升学考试各科总分均为150分。学院依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考试成绩情况,以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当年各专业的单科控制分数线(单科控制线不低于50分)。
2.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达到各单科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3.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院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录取比例不超过各专业招生人数的10%)
4.应征入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普通本科。
5.对于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计划指标,我院将在其余参加考试的合格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6.在合格考生录取完毕后仍有计划未完成时,我院将进行专业间计划调剂;若无退役士兵报考时,单列计划数调至相同专业。
7.录取通知书在录取结束后一个月内寄出,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8.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对比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答案来源于:2019年蚌埠工商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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