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各省份安排批次执行。
3.投档比例根据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的范围执行。
4.在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原则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投档分)后等级的办法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5.学校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加分,但高不超过20分。
答案来源于:2019年蚌埠工商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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