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除不可跨校转学外,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
(一)录取原则
根据职业技能性测试成绩总分,分考生类别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综合素质成绩、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成绩、职业技能水平成绩和职业倾向成绩。对有技能特长者,如获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证书的考生可按等级另外赋分,高不得超过20分。
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二)录取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高职扩招体检工作将于新生报到前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届时会由负责教师通知考生体检地点及时间安排,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原已参加高考体检的,无需再次参加体检,以省招办提供的原体检信息为准。
对患有文件中指定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在入校复查确诊后为其办理休学治疗或退学手续。
2019年安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第二次单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