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学前教育、表演(黄梅戏表演方向)专业的优秀考生可享受有以下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需要参加文化课考试(成绩供参考),并经我校面试合格,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直接录取(录取名额占该专业的招生计划),若符合政策考生超出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二)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优秀运动员有以下鼓励政策:
1、凡在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主办或承办比赛项目中获全国前8名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需参加文化课考试(成绩供参考),并经我校面试合格,在计划范围内直接录取(录取名额占该专业相应方向的招生计划)。
2、凡获得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前8名的考生可直接免试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录取(录取名额占该专业相应方向的招生计划)。
3、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三)符合政策的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下载《2019年安庆师范大学对口招生符合鼓励政策考生申请表》(附件2);同时,考生还须将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由毕业学校和市教育局(体育局)审查,在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原件和申请表于现场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四)以上所有免试(加分)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答案来源于:2019年安庆师范大学对口招生章程
2019年安庆师范大学对口对口招生符合鼓励政策考生申请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