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高校(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各省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三)我校录取实行“专业清”原则,考生的专业确定主要依据考生成绩与专业填报顺序统筹安排:
1.外语专业类(含英语、商务英语、法语、翻译专业,下同):根据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只填报外语专业类一个专业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未达我校低录取线,应退档;
2.除外语专业类外,其他各专业(含大类招生专业)均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均未被录取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应退档。
答案来源于:2019年安庆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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