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和省招办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条件及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实施细则。
2.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考生、家长、社会的监督,保障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