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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细则录取

2019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细则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8 05:45:00 解决时间:2019-01-09 14:27

满意答案

十一、录取

1.高职分类考试录取根据考生测试考核总成绩排名,由高向低依次排序,依据考生报考志愿进行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直到完生计划为止。如出现相同分数的考生,将采用下列办法:普通高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原始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普通高考“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文化基础测试原始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我院对高职分类考试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

3.我院于2019年4月3日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合格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于2019年4月4日17:00前通过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4.通过公示的考生,请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4月6日至15日16:00到我院招生处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5.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时,我院将按省招办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我院录取通知书上必须盖有我院院长(法人)签章,无签章的通知书一律无效。

6.已经报到注册的考生,我院于2019年4月16日-17日到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一旦正式录取后不得更换原录取专业。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09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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