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测试考核分值采用满分300分制。
1.普通高中毕业生(包括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计7门课程,分四个档次(A为26分,B为24分,C为22分,D为20分),全部满分为180分计入;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20分计入。
2.普通高中毕业无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考生、“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文化基础(语数外)测试满分为180分计入;职业技能测满分为120分计入。
3.成绩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采用四舍五入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