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类、单列类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类、民语类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文化素质科目成绩为以上不同类别考生所列科目赋分后成绩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