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3.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控。
4.其他须知:
学院网站:www.***
招生咨询电话:0551-65148006、0551-65148355
招生申诉电话:0551-65148001(纪检监督)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