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招生录取。学校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在录取管理上,严格遵守“三十不得”、“十条禁令”,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执行《安徽省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规定:“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的规定执行”。
3.申请免试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录取原则: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并提供免试相应证明材料,经学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4.录取细则:
(1)我校设定单科合格线为50分,考生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均达合格线情况下,根据参加两门科目考试的总成绩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公共课,若两科目成绩全部相同,根据考生提供的学业成绩总表录取。
(2)投档办法: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1投档。
(3)分专业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分专业计划互相调剂。
5.录取体制:实行“招生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导处监督”的录取体制。
6.录取公示:经校招生领导组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5月20日在本校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welcome/)公示,公示一周后报省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相关工作于5月30日前完成。
7.递补录取:在公示阶段,对于因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考试总分数依次进行递补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公共课,若两科目成绩全部相同,根据考生提供的学业成绩总表录取。
8.新生报到和复查:
(1)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6月上旬发出,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3)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9年安徽新华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