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学校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订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人名单如下: 组长:郑贤锋(院长)
成员:分管副院长、博士点方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研究生秘书。
主要职责:
1.按学校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订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3.组织实施本学院命题、评卷、复试、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4.按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上述办法由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