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严格审查申请人申请材料,并签署审查意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组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外语水平、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进行初评(依据附件1、附件2计分排序),按“申请审核制”拟招生人数的1:1.5确定进入考核总人数,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申请名单,同时将入围者相关业绩材料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考核
通过审核的申请者,由学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到学院参加考核,并查
验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
1.考核内容:
业务素质。包括申请者对本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造能力和培养潜能等。
综合素质。包括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等。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核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成绩记载采用百分制。由我院面试考核组负责组织考生进行面试和综合评价。面试考核组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考核组对每个申请人分别进行面试。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基础(10%)。考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及知识运用能力等(提交1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综述)。
(2)科研能力(70%)。
PPT汇报(10%):申请者对自己已有的工作积累或学科学术前沿或热点问题所做的15分钟左右的学术报告,考核组据此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学术成果材料(50%):计分依据《生命科学学院“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科研能力成绩评分参照办法》,见附件2;
现场答疑(10%):申请者回答面试考核组专家的现场提问。
(3)综合素质(10%)。重点评估考生思想品德、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以及考生能否持续进行博士生学习研究的条件和能力。
(4)外语水平(10%)。含文献阅读(占3%)、口语(占4%)和听力(占3%)。
3.考核成绩: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提出拟录取人选,并给出每个申请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按照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4.录取
(1)拟录取考生的导师当年须有优先招生权,参照生科院博士生招生目录编制及博士生招生录取细则等文件。
(2)拟录取名单初审。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对考核组提交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送研究生院审定。
(3)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将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审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学生不得录取。
(4)签约。经学校批准录取的学生须与生科院、招生导师就博士培养要求、目标任务和学习等签订合约。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奖助学金和相关待遇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上述办法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类似问题答案